【110年1月 更新】
各位勞工朋友好,勞動部每年12月至1月期間,會公告「勞工保險紓困貸款」的資訊,
而110年資訊已公告囉
⇓可參考以下資訊 ⇓
一、申請期間:110年1月8日(五)至110年1月22日(五)止。
☛ 臨櫃:留意辦理窗口,平日服務時間上午9:00至下午17:00止,星期六、日不受理。
☛ 網路:於1/22(五) 24:00截止。
☛ 郵遞:以郵戳為憑。
※逾期不受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被保險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。
(一)生活困難需要紓困。
(二)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(計算至110年1月22日止)。
(三)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。
(四)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,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。
(五)無請領老年給付、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。
三、貸款額度: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10萬元。
四、申請方式:臨櫃、網路或郵遞申請,請勞工朋友擇一辦理。
(一)臨櫃
1、申請人(被保險人)填妥申請書、檢附應備文件(參考第五點),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。
2、若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,可委託親屬辦理,須檢附以下文件:
(1)委託書。
(2)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。
(3)戶口名簿(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)。
(4)受託人印章。
(5)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(正本驗後發還)。
3、若委託他人辦理,須於核定通過後30日內,申請人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、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(二)網路
準備可上網的手機或電腦(含讀卡機),及完整彩色清晰之身分證正反面、健保卡正面影像檔至『土地銀行網站』辦理。
(三)掛號郵遞
申請人填妥申請書,並檢附身分證影本,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,於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項應備文件,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。
五、應備文件(完成網路簽約及對保手續者無需提供)
(一)申請書。
(二)掛號回郵信封(填妥收件人姓名、住址,並貼足郵票)。
(二)被保險人印章。
(三)下列情形之一者:
1.有在土地銀行開戶者,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
2.沒有在土地銀行開戶者,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2份,以及健保卡(或駕照)正本及正、背面影本1份。
六、貸款利率:自撥款日起為年息1.28%,嗣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,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,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。
七、還款方式:貸款期間3年,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,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。
(如借款10萬元,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07元,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,389元,然實際情形請洽銀行或勞保局)
▎ 注意事項 ▎
(一)對本貸款如有疑問,請直接向經辦機構洽詢,不要委託他人代辦,以防錢財遭詐騙。
(二)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;每人限申請1次,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。
☎ 洽詢電話
1.土地銀行客服專線(02)2314-6633,或向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(詳細電話及地點請至土地銀行網站查詢)。
2.勞保局服務專線(02)2396-1266及其各地辦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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